人民网海南视窗3月19日电(余恒平、通讯员胡娜、王娇峥) 万宁市国税局原职工钟某为牟取私利,利用职务之便出售假发票38份,票额3453257元,万宁市人民法院日前以出售假发票罪,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40000元。
据法院审理查明,钟某原为万宁国税局职工,为牟取私利,出售38份假发票,票额共3453257元,钟某祝获利3万多元。法院认为,钟某祝的行为已构成出售假发票罪。据此,依法对钟某祝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。
来源:人民网-海南视窗余恒平、通讯员胡娜、王娇峥(责任编辑:陈海燕、方其才)
(原标题:万宁国税局原职工钟某因卖假发票获刑22个月)